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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人民监督权力

    日前,由于实名举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致使其落马,人们向这样的反腐斗士致敬!该案启示我们:反腐败必须让人民监督权力,让群众监督官员。
  我国在长期的反腐败实践中,形成了“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齐抓共管、纪委组织协调、部门各负其责、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”的反腐败工作格局。应当说,这一工作格局在现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,但是目前在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力度、广度和深度方面做得还不够,群众监督的作用发挥得还不明显。为此,党的十八提出,要“让人民监督权力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”,可谓是抓到了问题的要害。
  纵观国内外腐败治理的进程,莫不是依靠民众来监督权力,从而达到治理腐败的目的。以香港为例,素有“廉洁之都”之称的香港,在上世纪七、八十年代曾是腐败盛行。香港政府充分发动民众,让民众监督权力。比如香港廉政公署作为香港专门反贪机构,下设执行处、防止贪污处和社会关系处,其中社会关系处就专门负责宣传、发动、教育市民参与反贪,营造全民反贪、对腐败“零容忍”的社会氛围。再比如,香港建立了一系列方便群众监督的制度,其中最典型的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。时任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因购买汽车没在规定时间内申报,被媒体曝光,最终被迫辞职。
  腐败问题的社会性和隐蔽性决定了反腐败的艰巨性,如果没有社会的参与和群众的支持,反腐败的道路只会越走越窄。腐败问题的解决,最终要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,依靠广泛而有效的民主监督。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现实困境下,要破困局,必须依靠群众、发动群众,让人民监督权力,让群众监督官员。这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层面,还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制度和行动中。



(来源:中国职工科技报)